2007年8月23日

矛盾

為了應該快樂的事而不快樂,真是矛盾。真是一種很熟悉的感覺!

2007年5月10日

12 Angry Men

要數電影史上最偉大的電影,怎能算漏《12 Angry Men》(中譯︰十二怒漢)呢?如果從網上鍵入「12 Angry Men」,細看一下的話,不難發現會找來後多個不同的版本。而我所說「最偉大」的一個版本,當然就是1957年的電影版,由Sidney Lumet執導,英國典堂級男星Henry Fonda主演。如沒記錯,Henry Fonda於前一屆奧斯卡榮獲終生成就獎,其戲味可見一斑。

首次接觸這套電影,也算是巧合。約三年前,獨個兒走到尖沙咀HMV打算購買《賓虛》的VCD,由於當時《賓虛》3CDs價由本來的HKD120急速下滑至HKD19,故實在找不到理由放過這機會。題外話的是,現在仍是HKD19,難道給有線電視以迴轉壽司式翻播的電影都會遭到這種下場?就是這樣,便在一大埋售價HKD19的VCD中,找尋《賓虛》了。亦因如此,在過程中不忙順手看看其他也是HKD19的電影,在一大堆色彩斑斕的VCD群中,忽地看見一張封面是黑白色的VCD,便多手拿來看看,正正就是《12 Angry Men》了。沒錯,電影是黑白片。1957年,還想要什麼奢望呢?本來也沒太大興趣,但看一看電影的介紹,卻給深深的吸引了。結果?買下了。當然,《賓虛》也在購物籃中。回家後,急不及待便拆開封套,播放起來。仍記得當時回家已約晚上7:00左右,片長96分鐘,結果是一口氣看完,連晚飯也沒空去理會。翌日早上,再翻看多一次。我是說真的,因為這的確是一部太偉大的電影了。但與其說偉大的電影,倒不如說是一部偉大的「教材」。電影的內容是這樣的︰一個於美國貧民區成長的少年,被控告謀殺自己的父親,面臨死列。電影的第一幕,並沒有將審訊的過程演示出來,而是到了法官總結案情的階段,亦表示,觀眾實際上在當時應該是「一無所知」的情況下看下去的。法官的總結,在電影中發揮一個後重要的要素,就是帶出一個討論的命題,好讓電影發展下去。說真的,一套電影第一幕便來一個總結,好像只適合倒敍式的表達,但《12 Angry Men》卻完全沒有倒敍的成份,商手法還真算高明。往後的確有不少電影也以這種「以電影過程表達前因後果」的手法,但要說當中的佼佼者,非此戲莫屬。法官的引言是這樣的︰

To continue, you’ve listened to a long and complex case: murder in the first degree…It’s now tour duty to sit down and try to separate the facts from the fancy. One man is dead. Another man’s life is at stake. If there is a reasonable doubt in your minds as to the guilty of accused, a reasonable doubt, then you must bring me a verdict of “Not Guilty”. If, however, there’s no reasonable doubt, then you must, in good conscience, find the accused “Guilty”…

這段說話,大概只佔2至3分鐘,也就是大概整套電影的5%。那餘下的95%呢?都在一間16呎乘24呎的陪審團房間當中。而電影名稱《12 Angry Men》其實就是12位陪審團成員之意。對於一宗命案,面對一個年青人的生與死,性命由關的決定,這個佈局,本身已甚具吸引力。再者,總大部份的劇情均發生在一間堆滿12個男人的房間內,其張力之甚,早已想像得到。近日上網再查看資料,才驚覺當年這套電影的製作成本是USD35萬,也就是HKD270多萬。當然,通漲如何一時間無法查真,但USD35萬的成本以電影來說是相當低的吧。更驚嚇的是,整個拍攝過程,只用了21天。真的太神奇了。

劇情大要當然就是展示整個「談判」過程。由一開始,大部份(其實是11個)的陪審團成員心中只有一個概念︰「這少年死定了。」而男主角Henry Fonda存第一輪的投票中,卻投下“Not Guilty”。原因是什麼?法官的引言在這時開始發揮作用了。Henry Fonda認為,這是一件關乎一個少年生死的案件,而大家的責任就是「探討」一個肯定怛的決定,那是否可以在什麼也沒有商討過的情況下,就下一個決定呢?其實當時,Henry Fonda是提出過,正在想有什麼「Reasonable Doubt」的。但當時,他是沒有這個具體概念在腦海,只想去找出是否存在這個合理存疑。電影,正式開始了。

(To Be Continue…)

2007年4月17日

我要成名

從沒試過,因為金象獎獲獎而去看一部電影。因為「劉青雲」三個字,第一次在頒獎禮過後才翻看他的成品。93分鐘後,我好肯定,的確沒有看錯,欣賞了一部好電影。很相信,這部電影,十之八九其實是劉青雲的一部真人秀,為什麼愛演戲,就只因要告訴自己,我是一個演員。戲中實在有太多太多反諷當下香港(甚至國際)娛樂圈的場白,真的多不勝數。為數不少的明星,每位也來當個真人秀的配角,同時又演著各自心目中的主角,在這套主配不分電影中,用真實但仍在演戲的手法,沒有煽情元素,一步一步的抽泣觀眾的熱淚,為那些曾在娛樂圈,仍在娛樂圈,甚至是希望在娛樂圈的人,打個不留情的照面。

談到新演員霍思燕,論演技,在電影初期她沒有交太多功力,後期的確有交流出來,但如果這都是為配合劉青雲的「教功」而「演」出來的話,那最佳新人一定不是「父子」中的小男孩。可惜的是,霍小妮子在劇中是配音的,沒有了真切的對口,仍是美中不足。

我特別鍾愛劉青雲問他母親自己有否入錯行,媽媽氣然淡淡的回應一句︰「你何不問我有沒有嫁錯你爸呢?」人嫁了,是對是錯,有什麼再用計較?!看重的,是老來的一天,有沒有值的遺憾的地方。可能,大部份人都太看重當下的果,太深究過去的因。但殊不知,未到老死的一天,果仍是繼續生長,今天採下的果實,苦不堪言,難保明天的不是甜美的。活在當下,是叫人不去計較過去的因,卻沒教人去執著盤算今天的果。

順帶一提,電影中的一路奇兵,自是車房仔黎耀祥,其好戲成份不比青雲差,說白一點,真是一棵完美的綠葉,沒有他,總欠些色彩;有了他,一切都更美好。至於余安安,女配角的提名倒算是帶點幸運吧?她較好的一幕在於與青雲在大排檔罵街,但只可說是不過不失,看不是「最佳」這個名列。

演得好,因為是演員;演得不好,亦因為是演員。如果演得不好是自己要去「演」的角色,那究竟算是演技好還是演技差?要成名的人,可能,取了懂得演活一個好演技的演員外,更要懂得演活一個差演技的演員吧。演者,那有來真的呢?

2007年4月14日

A Beautiful Mind

一次又一次的翻看《A Beautiful Mind》,每次看到John Nash獲得諾貝爾獎時的發言,也份外感動。這是否引証了我實質上仍是一件有血有肉的靈長類生物呢?人物,是現實而活生生的;箇中情節,或多或少也給篇劇導演們投放了個人情感,作饋贈觀察讀者的調味。一個曾矢志要窮一生的光華去追求數理邏輯的天才,迷失在現實與虛幻的象牙塔頂端,以為自己每天也在大步前邁,原來早就給世人拋離,每天只能活在自己創造出來的世界之中。從某個角度出發,John實質也可算是大半個悲劇人物。在電影的早段,留下了一個很完美的引子(最少,我認為比其他電影的引子來得完美),John當時仍在劍橋大學讀書,一個黃昏的宿舍天台,對著一個從不存於現世在的室友慨嘆,「自小,老師都說我有兩個腦袋…但卻沒有內心」。這個引子,埋在地下個多小時,才給John的太太翻了出來,「或許,真正的答案,不是由你腦袋而來,而是由這裡(內心)」。

作為一個天才,腦袋總要比內心來得緊要嘛?究竟,「Mind or Heart」,那一個較重要?可能每十個人當中,九個也會說,兩者決一不可。或許容我做餘下的那一個吧。我真的認為,「My mind helps me to distinguish with others, but my heart helps us to be company!」那一個重要?視乎我要別具一格,還是世界大同吧。究竟要表現自我的獨特性,為人生短短七八十年發揮一下自己曾存活過的証明;還是,用心去承受世上的每一件事,活在世界之中,與世界一同存活?

John,那個曾矢志於數理邏輯,決心為人類謀求福祉的天才,因為那顆還不夠美麗的腦袋,將自己切切底底的抽離,令自己與人世間給一個虛幻世界所分離。到他要回來的一刻,能幫他放棄成為天才的執著的動力,原來都在他的內心。亦因為這顆柔情似水的內心,引領他回到現實世界,縱使虛幻揮之不去,心景亦是美麗。

John站在諾貝爾高台時的講話,「我曾窮一切追求人生答案,路途上經過數理的世界、邏輯的世界、虛幻的世界,再回來,這個現實的世界,卻發現,原來這一切的答案,都只有一個,就是妳。全因妳,我找到了答案!謝謝!」在他取得一生人最大成就的同時,他領會到的,是那人生的答案,他追求了大半生的目標,原來就是「愛」。或許,作者最想告訴我們的,就是腦袋也好,內心也好,取重取輕難以定論,最重要是來的美麗;而愛,就是豐富了人生的色彩,上帝手中的畫筆,把人生描繪得美輪美奐。也許因為這樣,電影的中文譯名為「有妳終生美麗」吧。

這的確是一套很偉大的電影;值得多次翻看